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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0年度苗栗縣辦理促進垃圾減量回收補助計畫」工作事項。

刊登日期:2021/8/31
發文日期:2021/8/6
發文文號:環廢字第1100049872號
主旨:公告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0年度苗栗縣辦理促進垃圾減量回收補助計畫」工作事項。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度辦理促進垃圾減量回收補助計畫」。
公告事項:一、自民國110年5月27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0年度苗栗縣辦理促進垃圾減量回收補助計畫」,委託工作事項如下:
(一)推動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
1、補助輔導餐飲業提供自備餐盒優惠。
(1)輔導商圈餐飲業者參與自備餐盒優惠行動方案。
(2)研訂餐飲業者於消費者自備餐盒消費時之優惠措施。
(3)依據上述研訂之優惠措施補助餐飲業者實施。
2、補助輔導餐飲業者提供可重複清洗餐盒。
(1)輔導並補助餐飲業者提供可重複清洗餐盒之外送服務,並提供名單予各級機關運用。
(2)調查外燴業者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之情形,彙整業者相關資訊放置於本局相關網站供各級機關運用。
3、補助推動夜市或商圈一次用產品減量。
(1)輔導夜市(商圈)之餐飲業者內用使用可重複清洗之環保餐具或自備環保餐具提供優惠措施。針對外帶消費者則提供自備餐盒之優惠措施。
(2)制定夜市(商圈)租賃環保餐具及環保袋借用機制,並於現場協助示範運行至少為期1個月。
4、辦理飲料杯租賃服務。
(1)推動飲料杯租賃服務設置,如商圈、夜市、觀光區等人潮眾多之場合。
(2)洽談商家並引進租賃業者提供飲料杯租賃服務。
(3)運用現有資源回收網站做宣導推廣。
(二)推廣資源再使用
1、鼓勵各級機關團體持續辦理不用品回收交換、展售活動。
(1)輔導機關團體或學校自主辦理二手物交換及展售活動。
(2)推動本局結合其他機關團體共同辦理二手物回收、展售及拍賣活動。
2、持續維運並推廣不用品藏寶地圖,彙整轄內不用品再使用執行成效。
(1)持續擴增二手物尋寶地圖,種類包含二手玩具、家具、電器用品、書籍、舊衣、3C用品等,至少四種。
(2)結合公私立團體(應為公共場所或公家機關)建置二手物交換、展售據點。
(3)持續維護既有二手物品交換站營運計2處。
(4)統計轄內二手物交換據點(或網站)之再利用執行成果。
3、繪製轄內各類型物品維修站地圖,並加以推廣。
(1)蒐集轄內小家電產品修復再使用據點之資訊,並設計製作電子化地圖公告於網頁,協請露出單位共同宣傳。
(2)辦理再生木作、再生衣作環保DIY課程。
(三)垃圾強制分類及垃圾減量
1、垃圾強制分類破袋抽查。
(1)研訂垃圾破袋抽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獎勵方案。
(2)購置宣導品以做為垃圾破袋抽查獎勵之用。
(3)實施沿線、定點垃圾破袋檢查作業。
2、辦理轄內資源物變賣流向查核工作。
(1)輔導本縣鄉鎮市清潔隊與回收商簽訂資源物變賣契約時,加註提供流向證明條款。
(2)依據回收商所提供之流向證明進行查核追蹤工作。
(四)配合本局辦理以下稽查項目:
1、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訪查。
2、帶一次性飲料杯源頭減量巡查作業。
3、限制使用購物用塑膠袋輔導稽查。
4、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稽查。
5、免洗餐具限制使用輔導稽查。
6、限制塑膠類托盤級包裝盒使用查核。
7、廢食用油流向管理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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